|
信息查询 |
|
|
|
庐山概况 |
|
|
|
推荐酒店 |
|
|
|
庐山特产 |
|
|
|
推荐线路 |
|
|
|
图文广告 |
|
|
|
来源:新华网江西频道 |
撰文:林艳兴 |
浏览:1985 次 |
发布:2011-8-21 |
正处旅游旺季的国家级风景名胜区庐山日前发生一起凶杀案。目前,庐山管理局已出台措施,加强景区安保,坚决防范此类事件,确保游客生命财产安全。 警方初步查明,2011年8月11日18时许,来自河南光山县的犯罪嫌疑人姜领行至庐山水电厂一级站附近休息时,想到身上钱少,遂起抢劫之念。恰遇被害人张莹经过,姜便跟上实施抢劫,因张莹叫喊和挣扎,他竟用水果刀将其残忍杀害。经紧急搜山,公安机关于8月13日把犯罪嫌疑人抓获。 据介绍,15岁的张莹是九江市浔阳区人,今年初中毕业,7月份刚接到九江市三中的录取通知书。由于中考成绩好,张莹父母奖励她到庐山旅游,住在庐山牯岭镇的三姨家里。当时,张莹吃过晚饭后前往三姨的工作单位玩耍,没想到路上遭遇不幸。 庐山公安局称,这是近20年来庐山发生的首起伤害游客生命安全的严重刑事案件。为吸取教训,庐山公安局已部署全警巡逻,加强警力覆盖,在全面开展旅游高峰期间治安整治的基础上,进一步强化社会面控制,确保旅游旺季的安全。 目前,庐山已组织武警内卫中队、公安民警、协警队员在主要道路、主要景区实行治安巡逻,在主要道路实行不间断的夜间巡逻;对全山各主要路段、景区景点、人员密集场所实行全天候网上巡查和实时监控,实施网上巡逻;加强对旅馆业、娱乐休闲服务场所和出租房屋的巡查和清查工作。 |
|
|
|
|
免责声明:
1.来源未注明“庐山旅游网”的文章,均仅代表作者本人观点,不代表庐山旅游网立场,其观点供读者参考。
2.文章来源注明“庐山旅游网”的文章其版权归庐山旅游网所有,未经本网授权任何印刷性书籍、刊物及营利性电子刊物不得转载。欢迎非营利性电子刊物、网站转载,但须清楚注明出处及链接(URL)。
3.除庐山旅游网编辑整理的文章外其他文章均来自网上收集并已注明来源,意在为公众提供免费服务,其版权归作者本人所有。如果有任何侵犯您权益的地方,请联系我们,我们将马上进行处理,谢谢。
4.欢迎您在线投稿。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