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庐山旅游局与庐山法院联合学习《旅游法》
来源:中国庐山旅游网 撰文:旅游局 浏览:1580 次 发布:2013-6-22

小天池观晚霞 邝继顺摄

    为进一步学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近日,庐山旅游局联合庐山人民法院法官进行了专题座谈,以结合工作谈体会的交流形式学习了旅游法,并就旅游法颁布的历史进程、重大意义和在实施过程中可能面临的问题,进行了广泛而深刻的探讨。
    在座谈中,庐山法院法官介绍了该院近几年审理旅游纠纷案件的情况,希望以《旅游法》的颁布实施为契机,加强与旅游局的工作协调,为庐山旅游经济的发展做好服务工作。刘义军局长指出,旅游法历经30年风风雨雨,终于即将颁布实施,首部旅游法的出台是国家旅游法制建设的一座里程碑,为旅游行业发展提供了重要的法制保障。这对庐山经济发展既是一个机遇,也是一个挑战。要积极发挥旅游局在规范旅游市场中的带动作用,带头学习贯彻《旅游法》,同时依托报纸、电视、广播、网络等宣传渠道,开展丰富多彩的宣传活动,在全社会广泛掀起贯彻实施《旅游法》的热潮,真正使《旅游法》的精神家喻户晓,深入人心。 他希望,随着旅游法的颁布实施,今后旅游局和法院能够建立联动沟通协作机制,加强沟通协作,强化旅游法律法规宣传力度,规范旅游市场秩序,营造公平旅游环境,打击非法保护合法,为庐山旅游经济又好又快地发展添砖加瓦。
    与会代表纷纷表示要进一步加强对旅游法的深入学习宣传贯彻,更好地领会其精神实质,准确把握《旅游法》的主要内容,牢固树立依法行政、依法维权和依法监督的观念和意识。庐山旅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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