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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中国庐山旅游网 |
撰文:管理员 |
浏览:1696 次 |
发布:2013-9-13 |
 庐山,世界文化景观遗产,世界地质公园,以雄、奇、险、秀闻名于世,素有“匡庐奇秀甲天下”之美誉。近日,在庐山锦绣谷途中发现一处天然石壁“巨人像”。为了进一步展现庐山的自然风光和文化底蕴,公开征集“巨人像”的名字。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背景材料 近日,在江西庐山风景区锦绣谷的石壁上发现一处酷似人物头像的危崖峭壁,眉眼口鼻下巴等五官轮廓清晰,尖尖的鼻子正是镌刻锦绣谷三个大字的巨石,头顶上的松树恰似头发,红色情人锁像一顶小红帽,头部以下的悬崖峭壁像巨人的身躯,正在注视遥望着远处的山谷。当地人把这块像巨人鼻子的石头称为“猪头石”,该山峰为庐山著名的险峰。 二、时间范围 1、征名时间:2013年9月15日起至10月31日止。 2、征名范围:在全球范围内,面向社会各界征集。 三、应征方式 1、应征者以电子邮件参与的,可将作品发送至本次征名活动专用电子邮箱,并标明参加“庐山巨人像征名”字样。邮箱地址:lushannews@163.com 2、征名者以纸质形式投稿的,须在信封上标明“庐山巨人头像征名”字样后,将作品送至或邮寄至:江西省庐山风景名胜区管理局外宣办,地址:庐山风景名胜区管理局(九江新城),邮编:332999。 四、征集内容 1、作品要求 (1)征名作品要有寓意,贴近庐山文化; (2)征名作品能充分体现“庐山巨人像”特点,要求大气、上口、易识、易记; (3)征名作品有100字以上文字说明; (4)作品名称应用中文名称,用字、读音准确规范,避免使用生僻字、歧义字、繁体字,字数不得超过5个字; 2、注意事项 (1)征名方案由命名和命名释义两部分组成,且每位参加征集者所提交命名方案作品限报3条; (2)所有征名方案来稿恕不退还,请作者自留底稿; (3)征名方案一经采用,作品相应著作权、使用权和在任何媒体的发布权归庐山风景名胜区管理局所有,且有权对作品进行修改、组合和应用; (4)征名方案中奖名如有重复,按照提交时间顺序以最先提交者为准;以网络或电子邮件提交作品的,按网络上传提交显示的时间为准;以邮寄方式送达的,以邮政局接收当日邮戳为准;以当面交付方式送达的,送达时间以征集方签收时间为准。 (5)应征作品以个人为单位,如多人合作,必须清楚列明;应征者必须如实注明个人姓名、性别、所在地址、联系方式、身份证号、作品名称及作品释义。 五、评选方式和奖项设置 1、评选方式: 命名评选工作由庐山管理局外宣办负责,部分专家评委会成员参与,最终评选结果在中国庐山网上进行公布,征名咨询电话:0792-8282443。 2、奖项设置 一等奖一名,奖励人民币10000元; 优秀奖10名,各奖励价值498元的庐山如意卡。 六、征集方对本次征集活动的所有规则保留最终解释权。任何与本次征集活动有关的未尽事宜,均由征集方进一步制定相应规定或进行解释。
庐山风景名胜区管理局对外宣传办公室 二〇一三年九月十三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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