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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中国庐山旅游网 |
撰文:潘迪 |
浏览:1356 次 |
发布:2014-10-11 |
 “十一”黄金周期间,庐山旅游市场的餐饮、旅店、商品零售、娱乐、休闲、交通、游览参观点等行业的明码标价进一步规范,明码标价标示率达到100%、规范率达到90%,经营者诚信经营意识进一步增强,整个市场价格稳定,秩序良好,受到游客好评。 庐山物价局采取三项措施做好市场监管工作,把规范旅游市场价格秩序,优化市场价格环境,维护消费者和经营者合法权益作为工作重点,着力树立良好的庐山旅游形象。 一是明码标价扫除盲点。节前,在做好日常监管的基础上,物价检查所于9月26日至28日重点对庐山管理局管辖范围内的游览参观点、餐饮、交通、旅店、商品零售(批发)、娱乐、休闲等经营单位进行了检查和提示,指导经营者规范明码标价行为,倡导价格诚信。检查延伸到南(北)山园门换乘中心、白鹿洞书院、石门涧、莲花洞森林公园等景区(点)及附近停车场、零售商铺、餐厅等,明码标价工作做到旅游各行业全覆盖、山上山下全覆盖。 二是快捷反应严肃执法。安排专人值守价格举报电话12358,并按《价格违法行为举报规定》及时办理举报投诉。“十一”期间,共受理游客价格举报2起、价格咨询5起,物价检查所执法人员均在第一时间进行处理、解答,举报投放办结率100%。对2起举报九江—庐山的山下交通车擅自提高票价的行为,物价、交通部门密切配合、联合执法,分别对涉事车辆依法进行了处罚,有效维护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震慑了违法经营者。我山2家运营庐山—九江班车的客运企业按规定明码标价并严格执行客运班车政府定价,保障了我山客运市场价格的稳定。 三是加强巡查优化环境。9月28日至10月7日,局机关和物价检查所全体人员全员上班,分三个巡查组、一个督查组,每天按东谷区与西谷区两个片区集中进行拉网式巡查,共检查游览参观点3个、旅游交通企业6家、早餐经营店49家、餐饮经营单位105家、宾馆55家、零售(批发)258家、歌厅等娱乐场所5家、足浴茶座等休闲场所5家。游览参观点、旅游交通、餐饮业、商品零售业的明码标价基本达到价格标准化管理要求,娱乐、休闲、旅店业的明码标价标示率、规范率达到目标管理要求。 “十一”黄金周期间,我山实行政府定价或政府指导价的经营单位无擅自涨价行为,实行市场调节价的经营者提供服务或销售商品无不按规定明码标价的情况、无收取未标明费用的情况、无价格欺诈等价格违法行为,整个旅游市场价格稳定,秩序良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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