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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中国庐山旅游网 |
撰文:庐山法院 |
浏览:1302 次 |
发布:2014-7-26 |
 今年1-6月,庐山人民法院受理民事案件30件,比去年同期增长11.3%;共审结民商事案件24件,结案率80%,比去年同期增长7.9%;其中审结的24件民商事案件全部调撤,调撤率100%。 庐山人民法院干警舍小家为大家,坚持不断创新工作方法,坚持“快审快结”,紧紧围绕“调解优先”、“调字当头”的工作原则,以灵活多变的工作方式开展调解工作。 一、群策群力,改变承办法官“单打独斗”的局面。 虽然由于客观原因,庐山法院每年的审理的民商事案件数量比较少,但该院非常注重民事案件审判,提出“大调解、精审判、强执行、重监督”的工作思路,始终将调解贯穿于案件审理过程中,将化解矛盾作为工作的重中之重,为此,制定了一种新的调解模式。立案庭首先做诉前调解工作,期限15个工作日,如果诉前调解失败,则立即将案件分给承办人,同时将调解失败的原因反馈给承办人,由承办人继续做调解工作。如果承办人也调解失败,则报告给民事审判庭庭长,庭长召集开会,大家一起想办法,一起做调解工作。这种“流水线”似的作业极大地提高了调解的效率和成功率,大家群策群力,避免了承办人“单打独斗”的局面。例如张某诉马某提供劳务者受伤责任纠纷一案,由于案件复杂,原、被告双方矛盾较深,仅仅靠承办人一人难以调解,于是,该案由院长牵头,以碰头会的方式时时跟踪案件的进展,审判组成员群策群力一起参与调解;经过多方做工作,终于让原、被告握手言和,避免了矛盾进一步升级。 二、吃苦耐劳,打破承办法官8小时工作时间限制 调解工作不仅需要技巧,还需要有吃苦耐劳的精神,不能把调解工作僵化在8小时的工作时间内,而是应当扩展8小时之外任何可能的时间里。庐山法院干警坚持“不怕苦不怕累”的精神做调解工作。例如,今年3月,庐山仍是白雪皑皑,该院受理了刘某诉李某租赁合同纠纷案。租赁合同到期,原告刘某要求被告李某搬出店面,李某拒绝,于是刘某诉至法院。庐山是旅游经济,门面经营主要在夏季,此案不能及时妥善处理,则会给当事人造成较大的经济损失。承办法官通知被告人李某到法院,李某回答其白天在九江拉货,只有晚上才回庐山。当晚,该院几位法官在下班后,踩着厚厚的积雪,相互搀扶着,行至40分钟,一起去李某家,李某打开门后非常惊讶,也非常感激,在认识到错误后,该案也就顺理成章的“拿下”了。 三、逆向思维,善于利用庐山环境开展调解工作 因为庐山面积狭小,固定人口较少,许多人天天都是低头不见抬头见,关系“扯一扯,拉一拉”,大家都相互认识。其实,这给调解工作带来不少的方便。例如,今年6月就有一件撤诉的民间借贷案件,案情非常简单,周某开了一家小餐馆,平日里都在某超市拿货,一季度一结帐,后来,周某因为经营不善关门了,就一直欠着该超市的货款,超市数次与周某交涉,均无果,遂起诉至法院。立案庭在立案时发现周某的妹妹是自己的小学同学,于是在了解案情后,立即打电话给她,说明情况,并请她协助法院做周某的思想工作。2天后,周某将货款悉数支付给超市,于是超市向法院申请撤诉。 庐山法院时刻注意调解工作细节,不断地创新调解工作方法,把在调解工作中的不可能变为可能。今后,庐山法院还会继续乘风破浪,为维护庐山社会稳定,化解社会矛盾,促进庐山经济发展保驾护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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